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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胎救命第一招 別踩剎車以免失控翻車

作者: tina 日期: 2007-1-19 14:22 閱讀: 810打印 收藏

 

2006/7/17

北二高北上新竹寶山交流道附近,昨天中午發生一起休旅車翻覆事件,造成一死三傷,警方研判肇事原因是爆胎導致車輛翻覆,專家強烈建議,萬一在高速行駛時發生爆胎事故,千萬不要緊急剎車,會導致車輛失控翻覆,造成更大的傷亡。(彭清仁報導)
北二高北上 八十七公里 、新竹寶山交流道附近,十六號中午發生一起休旅車翻覆的意外事故,當場造成一死三傷的慘劇。警方調查指出,肇事的原因是右後輪爆胎,導致休旅車先撞上護欄,接著在高速狀態下翻覆,才釀成悲劇。
 
曾經擔任國道公路警察十多年的新竹市偵查佐「江守鼎」表示,
一般汽車駕駛遇到緊急狀況時,本能的反應就是先降低車速,
當然不由自主的猛踩剎車,但這也是最危險的行為,
尤其在高速公路,一旦爆胎方向盤首先失控,
猛踩剎車的結果就是撞護欄或是快速偏離車道,接著失控翻覆,
也容易造成後車追撞,因此萬一爆胎不論是前胎或是後胎,
千萬不要急踩煞車,應保持冷靜緊握方向盤打方向燈緩慢轉向
而這些動作在高速公路通常是職業「問將」做的最好,
至於一般的汽車駕駛人,對於輪胎的保養也疏忽不得,
一旦出現胎紋磨平、龜裂,或是輪胎有傷口時,
千萬不要為了省小錢而導致爆胎,尤其在下雨時行車,
輪胎的胎紋淺,也決定車輛的穩定性,汽車駕駛人千萬疏忽不得。
 

 
有駕照就要會的唷!
 
九十四年起駕駛人車上必須準備蠟筆,一旦不小心發生無人傷亡事故,要迅速
利用蠟筆標繪事故現場後,移開車輛,否則將被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。

警政署表示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,駕駛人肇事,無人
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,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,處新台幣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。民眾只要標繪交通事故現場,並向員警報備,即完成事故證據蒐 證程序,可向保險公司求償,不需等員警抵達現場才移車。 警政單位提醒車主,利用防水蠟筆標繪事故現場,主要是描繪汽車四個車角(或輪胎),機車描繪兩個輪胎半圓與把手的位置,行人則圈繪行人倒地位置,以三角 圖示標明車輛行進方向;如果可以的話,車輛擦撞點也應照相存證,然後迅速移開車 輛,並向員警報案建檔存證。 標繪事故車輛如下圖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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