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濫用MSN 上榜3次解僱

作者: bill6161 日期: 2007-3-6 14:53 閱讀: 859打印 收藏

濫用MSN 上榜3次解僱

員工上班濫用MSN、雅虎即時通訊軟體聊天,造成許多企業困擾,除有企業直接禁用MSN104人力銀行最 近還發展出「貓抓老鼠」新招,每月篩檢出使用量最多的前十大「用戶」,請稽核人士查看內容是否逾三成涉及私人對話,連續三次上榜 更考慮解僱。律師指出,企業未告知就監看員工私人通訊內容可能觸法。

 

104人力銀行出新招

104人力銀行本月起則採行「貓抓老鼠」政策,董事長楊基寬說,希望在尊重隱私前提下,督促合理使用該軟體,每月抽閱前十名使用 者對話,連三次被查獲濫用聊天者可能直接解僱。不願具名的104員工說:「有點不舒服但沒辦法,現會避免在網路上提私人問題或說 公司壞話。」

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說,不少企業已用監控軟體監看員工電子郵件或MSN內容。專研網路法的律師簡榮宗說,企業監看電子 郵件或MSN對話可能構成妨礙秘密罪,但事先若已公告政策,企業可能勝訴。勞委會指法令未禁止僱主監看員工網路通訊內容,但此行為可能侵犯隱私。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理事長林惠官說:「僱主若認為MSN 響產能,應直接禁用,不應侵犯隱私,勞委會應拿出立場說清楚問題。」

 

員工隱私受侵犯申訴管道

爭議項目

企業監看員工電子郵件、瀏覽的網頁內容或即時通訊軟體對話內容。

企業監聽員工通話內容。

申訴管道

勞工如認為隱私權受損,可向勞工行政單位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或到法院訴訟。

勞委會諮詢電話:0800-211459

資料來源:高雄縣政府勞工局、勞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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